根據聯邦民權法以及美國農業部(USDA)的民權法規與政策,美國農業部、其屬下機構、部門單位與員工,以及參與或管理美國農業部計劃的機構,在執行美國農業部或由其資助的任何計劃或活動中,均不得基於種族、膚色、國籍、宗教、性別、殘障、年齡、婚姻狀況、家庭/父母身份、來自公共援助計劃的收入、政治信仰,或因過去參與民權活動而遭報復或懲罰,而進行歧視(並非所有計劃都涵蓋上述所有因素)。補救措施與申訴的申請期限會依計劃或事件而有所不同。
殘障人士如需以其他溝通方式取得計劃相關資訊(例如:點字、大字版、錄音帶、美國手語等),應聯繫負責該計劃的州政府或當地機構,或透過電信中繼服務撥打 711(語音與TTY)聯繫美國農業部。此外,計劃資訊也可能提供英文以外的其他語言版本。
如需提出計劃歧視申訴,請填寫美國農業部計劃歧視投訴表 AD-3027,該表格可在網站如何提出計劃歧視投訴或於任何美國農業部辦公室獲取,亦可撰寫一封申訴函寄至美國農業部,信中需包含表格中要求的所有資訊。如需索取投訴表格副本,請致電 (866) 632-9992。填妥的表格或信件可透過以下方式提交給美國農業部:
郵件::
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Office of the Assistant Secretary for Civil Rights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Mail Stop 9410
Washington, D.C. 20250-9410; 或
傳真
(202) 690-7442; 或
美國農業部是一個提供平等機會的供應方、僱主和貸款方。